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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名稱:碩士班108學年度入學
下載分類:課程時序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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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次數:19 次
上傳時間:2019-10-21 09:51:13
更新時間:2019-10-21 09:53:20
檔案發佈: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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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:

ㄧ、畢業學分規定

 1.畢業學分至少修習滿36學分(含碩士論文或創作專題6學分),專業必修9學分,跨院專業課程

  必修3學分,跨院專業課程選修6學分,專業選修至少18學分。

2.第一學年每學期修習6學分以上(每學期修習超過12學分,必需經指導教授或所長同意)。

3.第二學年每學期最少修習3學分(含論文/創作專題研究)。

4.一年級不得跨修二年級的課程,二年級因應學分需求可下修一年級課程

(隨班附讀學生及經指導教授或所長同意不在此限)。

二、學位認定

1.創作專題:創作報告、聯展、個展及口試。

2.論文:研究成果發表及口試。

 3.畢業者授予設計碩士(M.D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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