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以台灣黑熊為主體,加入高雄特色為發想養分
設計出最最最能代表高雄的「高熊」
就有機會挑戰10萬元總獎金!
高熊形象識別公仔創作,以台灣黑熊為設計原型,創作者可自由發揮創意,融入高雄特色元素,設計足以代表高雄旅遊意象之擬人化識別公仔,並可製作成造型人偶,作為日後高雄觀光代言人。
◎ 作品徵件:即日起~2015/04/30(四)
◎ 得獎公布:2015/05/08(五)15:00
◎ 不限國籍,不分年齡,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、團隊皆可。
◎ 參賽作品件數不限,以個人方式參賽者亦可同時參加其他團隊。
◎ 團隊方式報名者,需指定一人為團隊代表人,人數以4人為限。
◎ 每一參賽作品僅做一組設計表現,需提交以下資料
- 設計稿圖檔(CMYK全彩、JPG格式、解析度300dpi以上,檔案大小5MB以上)
- 設計稿原始檔
- 形象識別公仔尺寸、規格與創作理念說明
- 徵選活動報名表
- 徵選活動聲明書
-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
- 參賽作品裱板
◎ 參賽作品裱板,將設計稿黏貼於裱板正面,報名表、光碟黏貼於裱板背面,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。
■ 裱板正面:設計稿
- 包含公仔設計、尺寸及規格、創作理念說明(350字內)
- 設計稿左上角需有「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」字樣
- 以A3規格(42.1×29.7cm)彩色列印,圖幅長寬須超過18*18cm,並將圖稿以4 開(54×39 ㎝)黑色紙板裱褙
■ 裱板背面:報名表、光碟
-
裱板正面
(設計稿)
-
裱板背面
(報名表、光碟)
(設計稿)

(報名表、光碟)

◎ 高熊形象識別公仔,需繪製正視、後視、側視圖等,如有相關配件、裝飾,請一併提出並說明。
◎ 設計稿不得標記、書寫、列印任何與創作者有關之資料。
◎ 設計時須考慮作品能放大、縮小、並應用於各類材質與媒體呈現,如網頁、文宣品印製或相關周邊產品製作等,可搭配文詞利
於民眾識別及記憶。
◎ 參賽作品須適用於平面、立體及電子媒介傳播與再創作。
◎ 高熊觀光代言人獎:一名,獎金新台幣60,000元,獎狀乙紙
◎ 評審委員佳作獎:四名,獎金新台幣10,000元,獎狀乙紙
◎ 由主辦單位及相關專業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小組,評選出第一名高熊觀光代言人獎及評審委員佳作獎四名。
評分標準如下:
美感及生命力:20%
主題掌握契合:25%
設計運用可行性:25%
創意構想與呈現:30%
*主辦單位擁有修改及決定形象識別公仔設計的最終權利,獲選高熊觀光代言人獎之創作者,需協助後續調整修改與執行。
◎ 作品請於2015/4/30(四)前,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高雄郵局第2-92號信箱「高熊形象識別公仔設計徵選活動」收,郵戳為憑。
◎ 送件內容:
- 參賽作品裱板(如上說明)
- 簽署徵選活動聲明書
- 簽署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
◎ 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,限於收件期間內補;逾期不予受理。
- 請確實遵守本辦法之相關規定及繳件方式要求,方符合徵選資格得以評選;如資料不實或不符,視同放棄本活動相關權利。
- 凡徵選得獎作品,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創作者(著作人)須同意於得獎公布後,不行使著作人格權;主辦單位享有一切刪改、公開展示、重製、改作、編輯、印製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、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,並可授權製作相關周邊商品以及安排各類型媒體宣傳發表、商品販售、成冊出版、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,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。
- 參賽之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之版本,並無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專利權、智慧財產權、肖像權或涉及暴力、色情、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等情事;若經查證違反屬實,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,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座(狀)。
- 凡參加本活動者,不得以非正當手段影響比賽進行與結果,如違反屬實,主辦單位可取消其比賽或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狀及獎金。
-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還,請自行備份並保留原始檔。
- 所有參賽者之參賽作品、創作理念等,均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擇優於相關活動發表使用。
- 得獎作品若為團隊創作,不論該團隊成員數,依獎勵辦法僅頒發乙只獎狀。
- 如因作品未妥善包裝、郵寄時間延誤、郵資不足、遺失、失竊或其他非主辦單位之原因造成參賽作品遺失或損壞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。
- 獎金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由主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。
- 主辦單位對徵選活動所有文件、內容保有最終解釋權,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,並公布於活動網站上,不另行通知。